冬一件衬衫一个吻,就是爱情的全部
因为有《蓝宇》和《军中兄弟》这种BL生死恋在先,《断背山》也是以其中一个的去世为结局,所以我先入为主地认定《请以你的名字呼唤我》应该是个会死人的悲情故事——思维定势这事儿真不是我的错,被虐心小说毒害的恶果之一就是把死亡作为最高标准的催泪弹。事实上不是。爱情死不了人,人也不会那么轻易就死。这世界上没有那么多飞来的车祸和突发的绝症。但是爱情会让你把另一个人的名字作为休止符,你的生命因他的出现而出现截然不同的两段:他之前,他之后。他之后会有无数个更好或更坏的人,但是那些人好坏的标准都是他。他是唯一。他是永恒。他无可替代。只是你和他再不能在一起,那份失落与怅然却深深埋藏在回忆中最晦涩的角落,无法言说。
从节奏上看,《请以你的名字呼唤我》是典型的慢热。对于习惯了华丽开场和快节奏的现代读者来说,它的调子实在是有些拖沓。就像地中海那湿热粘稠的夏风,不断撩拨心弦,却又始终不得要领。看故事的人简直要和故事里的人一同因揣测、猜疑、试探和幻想而发疯。但是,那股热情太美妙,那份欲望太强烈,又让人实在忍不住要看下去,看那些午后和午夜的梦魇般低语如何一步步到来、实现。
不见光的爱情是禁忌,最美好的时刻无法在阳光下晾晒,最心碎的时刻亦无法痛快表达。这是奥利弗和艾利奥最喜欢莫奈崖的原因。只有在那一小方领土上,他们卸下伪装,摒弃猜疑,真诚地面对彼此内心。而后来,在长达二十年的几乎无来往的空白岁月里,那张印着一方领土的明信片一直在奥利弗的身边,陪他娶妻生子、迎接衰老。
很多人都相信,对于曾经的恋人,老死不相往来是最好的方式。面对大自己七岁、先一步结婚生子的奥利弗,艾利奥也是这样选择的。他从来不曾告诉他那个夏季自己压抑过怎样的澎湃热情,私底下曾经怎样向他许诺一生不离不弃。他下定决心不原谅他,无论再次见面时有多么强烈的渴望想靠近他,也都装得云淡风轻。没错,对于一个注定要在你生命中消失的人来说,绝口不提要比千言万语好,一杯马蒂尼,一个善意的玩笑,一句漫不经心的“回头再说”,都表达出他最决然的态度:我不原谅。可是,奥利弗偏偏告诉他,在那个他珍藏了十七年的莫奈崖明信片背后,他写了两个字:真心。
不禁想起小说《霸王别姬》里,段小楼和程蝶衣最后相见时,段小楼说的最触动程蝶衣的那句话:我都知道。
他都不说。他都知道。他用执拗和不原谅伤害自己半生,以此来表达一份扭曲的爱意。而到了最后,对方只是四两拨千斤,轻而易举就击碎日积月累建筑起来的对抗和恨意。这样的爱,才是山呼海啸,才是攻城略地。
小时候看爱情,觉得轰轰烈烈才过瘾,才澎湃。现在到了一定年纪,方觉平淡中的回味和咀嚼才更虐心。当那个人已经成为过去完成时,当他已经成为你记忆实验室里一株风干了的头颅标本,他却真实地回到你的面前,一丝一缕擦掉岁月积累起的尘埃,让你一寸一寸细数那些有他和没有他的时光。谁能经得住这样的考量?
他们开玩笑:“我会告诉我儿子,当年有个少年半夜偷偷溜到我的**,我们操到脑汁都要流出来了。”“我可不希望我儿子出现在你的**。”
他们又在试探:“回来了,高兴吗?”“你呢,我回来了,你高兴吗?”
他问他:“最好的时光是什么?”他闭眼回想:“那晚我刚吐过,在回酒吧的路上你吻了我。人来人往,但是我不在乎。你也是。那个吻仍然在那里,谢天谢地。那个吻和你的衬衫,是我从你那里得到的一切。”
二十年就好像是昨天。而昨天只比今天早一点。他和他一样,什么都记得。
如果蓝宇一直活着,他会为捍东写一本书的话,就应该是这样的一本《请以你的名字呼唤我》。爱会让活泼的人更聒噪,也会让沉默的人更寡言。如果不幸你恰恰是后者,那么,还有什么比用自己的名字呼唤对方,更美好的爱情寄语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