罗恩叼著雪茄,先是得意地朝好友递了个眼神。
好似在说:“看见没有,这就是富兰克林的魅力。”
换来罗伯特一个大白眼后,他將人请了进来。
等管家端上咖啡离开后,罗恩开门见山地讲起自己的所需。
马修在一旁静静地听著,同时观察著这位新晋亿万富豪。
在纽约,尤其是金融圈,是没有秘密的。
等罗恩说完,马修不假思索地问道:“那么亨特先生,您想做到哪一步?我的意思是,以您现在的身价,应该不至於只盯著那点曾经失去的財產吧?”
“那是老子辛苦五年换来的,凭什么要便宜那对狗娘养的?”
罗恩不爽地说道,但也认同地点了点头:“不过你说的没错,如果只是那点財產,我完全没必要花那么大的代价请你。所以,请你告诉我,你能做到哪一步?”
“了解。”马修对这种案子轻车熟路。
在看完罗恩给的离婚协议书、询问几个相关问题后,他提出两个方案:
“听你的意思,你那位前妻应该没什么稳定收入。最简单的方案,就是以婚內欺诈、转移財產的罪名对她提起诉讼,並申请冻结財產。然后將诉讼时间无限延长,直至对方无力承担诉讼费用而败诉为止。”
“同样,你可以以欺诈罪,向那位华尔街交易员提起诉讼。我相信,没有一家投行愿意聘用一位背负欺诈嫌疑的交易员。”
这是富豪们常用的办法。
也是最优的选择。
不需要多么充足的证据。
对於一个普通人来说,长期的诉讼费用与压力,会直接逼得他们和解。
唯一需要考虑的是名声受损的问题。
而罗恩只是一位“名不见经传”的亿万富豪。
他不是什么名流,更不是什么好莱坞明星。
不用靠一张脸活著。
所以,根本不用担心社会舆论对个人名声的影响。
当然,还有一个前提:
那就是罗恩不要太快破產。
“就只有这些吗?”罗恩对这个结果不是很满意。
他更想让那对狗男女下地狱。
马修仿佛看穿了罗恩的想法,轻笑道:“对於一个人最严酷的刑罚,从来不是肉体的消亡,而是剥夺他最想要、最以为傲的东西。”
罗恩眼神一亮,满意地笑道:“你说得很对,那么就先这么办。这件事交给你了,擬定合约吧。”
“不著急。”马修从钱包里掏出一张个人名片递过去:
“听说亨特先生还没有聘请私人律师。我想,宝维斯律师事务所是一个不错的选择。顺便说一句,这笔单子,就算是我私人赠予亨特先生的服务。”
他说得轻飘飘,仿佛一件婚前財產转移案件,对他而言无足轻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