归根结底,只要她的抗曰身份曝光,周梟就难逃牵连。
纵使他能自保脱身,信任崩塌、处境恶化已是必然。而这,正是她与周梟成为恋人后最致命的风险——一方暴露,另一方必受波及。
世上哪有万全之策?有所得,必有所失。
李小男仍在静默中做最后决断。
“手拿出来!快!”宪兵越逼越近,嗓音粗哑,“想活命,就別耍花样!”
进了特高课或宪兵队,酷刑是免不了的。可这些,都不是她眼下最掛心的事。她唯一掛念的,是如何把周梟护住。
她缓缓抽出手,从瓷瓶里撤了出来——没取枪,也没反抗。
要护住周梟,只有两条路:
第一条,全身而退。今晚她化过妆,扮成普通食客混进饭店,脸面早被遮得严严实实。只要顺利脱身,谁也想不到,刺杀大岛健的人竟是那个默默无闻的小演员李小男。那样,周梟便毫髮无损。
第二条,尸骨无存。炸得四分五裂,连块囫圇肉都拼不齐——当年没有dna技术,鬼子纵有天大本事,也查不出她是谁。
她没反抗,不是怕死,而是不愿死在宪兵枪下——那样一来,尸体完整,身份一验即破,反而害了周梟。
她的死,必须有用;不能白死,更不能拖累他。
她愿为周梟付出一切,包括性命。
因为周梟不只是她掩护的地下党同志,更是她真心爱著的人。
她看似柔弱,骨子里却刚烈如铁,敢爱敢赴死,眉宇间自有不让鬚眉的胆魄与决绝。
所以出发前,她就在身上绑好了炸药!
炸药!!!
带炸药执行刺杀任务,她早料到会有这一刻。
答应过护周梟一世周全,她从不食言。
引爆炸药——凭那分量,足以將她炸得粉碎,血肉横飞,尸首难辨。
到那时,鬼子连她姓甚名谁都无从查起。
这才是对周梟最稳妥的守护。
摆在李小男面前的,只有两条路。
“好,我绝不乱动。”她举起双手,脸上掛著轻鬆的笑意,目光坦然迎向逼近的两名曰军宪兵,“两位长官別急,我配合。”
当然,引爆炸药——那是最后一步,万不得已才走的绝路。
她仍在找脱身的机会。
她捨不得这人间,更捨不得周梟!
咚、咚、咚……
一阵急促的脚步声由远及近,从一楼直衝三楼而来。
是楼下宪兵队的鬼子闻风赶到了。
一旦他们堵死出口,李小男便再无生路。
逃不掉,就不能被活捉;寧可战死,也绝不能任人宰割。
若真到了尽头,她寧愿拉响炸药,轰然赴死。
身上绑著烈性炸药执行任务,是她咬牙立下的死志——不给周梟添半点麻烦,护他毫髮无伤。
这不只是信仰,更是爱。
一种凌驾於生死之上的爱。
真正意义上的视死如归。
眼前形势已不容犹豫,她决意引爆身上的炸药,心里默默和周梟作最后告別:周梟,再见了。我喜欢你。这话,怕是再没机会亲口告诉你了……
只能埋进心底,永不再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