玩了一会儿,听到秋海潮在厨房叫小妹,“念念,过来烧火了。”
秋念念应了一声,赶紧站起来。
被秋焕明一把拉住:
“下午你跟我去新华书店,给你买几本小人书。”
小妹的眼睛睁大了,欢喜几乎不加掩饰地落在脸上,头点的跟啄米似的。
脚步都轻快了几分,朝著厨房蹦跳了几步,到了门口,看到爷爷的身影了,赶紧把脚步放缓。
秋焕明洗了把手,进了屋子,继续写《风声》,今天大结局了。
【……情报以不可思议的方式给传递了出去,顾晓梦的旗袍內衬里,那封摩尔斯电码,被伤痕累累的李寧玉给带出了裘庄。
只有顾晓梦死,情报才能活。
李寧玉理解归理解,却无法接受,甚至不敢回想,那个巧笑倩兮,明眸皓齿的美丽姑娘,就这么离开了这个世界。
顾晓梦留的那句遗言,直到枪声结束,依旧迴荡在李寧玉的耳边,“只因民族已到存亡之际,我辈只能奋不顾身,挽救於万一……”】
写完后,秋焕明有些怔忪。
“焕明,出来吃饭了。”思绪被秋海潮的一句话给打断了。
他应了一声,把稿件塞进了信封里,朝外走去。
上回寄到文艺出版社的稿子,还没消息。
秋焕明决定再等几天,要是考完试还没联繫他的话,他就另投他人了。
今天中饭异常丰盛。
秋海潮难得大方了一次,肉臊子全用上了,一半做汤,一半炸了跟咸菜一起炒,后者能放一周都不坏。
“半大的小子最能吃了。”秋海潮给秋焕明的碗里又多加了几个肉丸子。
小妹舔了一下上唇,没敢去舀肉丸子,拿著筷子,夹了一筷子咸菜,默默地混著米饭来了一大口。
这咸菜也是油汪汪的,不比肉差,她心里这么想著。
但还是有些难受。
不等她嘴里的饭吃完,她的碗里也放了两个肉丸子,小妹的眼睛亮了,是秋焕明给她舀的,“小妹长身体,也来两个。”
他也不厚此薄彼,手不停,给秋海潮也舀了几个,“爷爷,我现在在写小说,说不定就有稿费了,等稿费下来了,咱家天天吃肉,还给你跟小妹添几件新衣服,
上回我看我同学穿的翻毛皮鞋就挺好的,到时候一人来一双。”
秋海潮原本还想著省著点吃,听孙子这么一说,老眼都迷糊了,悄咪咪地揉了揉。
这孩子也太懂事了,不管这事能不能成,这话听得让人心里熨帖,这大半生受的苦,都像是有了盼头。
“翻毛皮鞋那是样子货,就穿那么几天,一开春就不能穿了,不划算,还是咱这解放鞋经穿。”秋海潮低著嗓子提醒道。
秋念念低头把鞋尖翘了起来,露出了大拇指。
下午,天气反而好转,一缕阳光从阴翳的云层里照了下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