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叫沈墨。
青州府衙西街尽头那间连招牌都歪了一半的抄书铺子,便是我糊口的地方。
十六岁那年老家闹饥荒,爹娘死在逃荒路上,我一个半大孩子扒着运粮车底混进了青州城,在街上捡烂菜叶子啃了三个月,才叫这铺子的老掌柜好心收下做个学徒。
老掌柜三年前也死了,我便一个人守着这间霉味比墨味还重的破铺子,替人抄抄书信、写写状纸,偶尔帮着画几张不知管不管用的平安符,勉强饿不死。
干瘦。
矮。
脸盘窄,颧骨却高,配上一对大小不齐的三角眼,鼻梁倒是挺,但鼻头又尖得过了分,整张脸瞧着就像一只刚偷了油又被逮住的耗子。
头发常年油腻腻地贴在头皮上,手指甲缝里永远嵌着洗不净的墨垢。
这就是我,二十五岁,一个你在大街上擦肩而过绝不会多看一眼的腌臜东西。
铺子里暗,我舍不得多点油灯。
一张歪腿桌,几摞发黄的毛边纸,墙角堆着发霉的旧书,灶台和床铺挤在同一间屋里,被褥上那层油垢硬得能刮下来。
我坐在这样的屋子里,手指一下下抠着桌角翘起来的木刺。
桌面上摊着一页纸。
纸上写了三行字。
第一行:“太阳从西边升起。”
第二行:“官差见了百姓应当磕头。”
第三行:“冷霜凝的捕快制服应该紧得裹出一身骚肉来。”
墨迹半干。我盯着这三行字,喉结滚了一下。
这他娘的是我自己写的。
太阳当然不会从西边出来。
可就在三天前,我在街角亲眼看见隔壁米店的王掌柜指着西边对儿子说“日头出来了”,那半大小子竟真的对着西边作揖。
两个人脸上的表情,就像太阳打西边升起来是天经地义的事。
是我干的。
我干的。
我咽了口唾沫。手指不自觉地又去抠那根毛刺,啪,指甲断了,指腹沁出一粒血珠子。不疼。
这个能力是怎么来的,我至今没咂摸明白。
约莫半个月前,我发了一场高热,烧得人事不省,铺子关了三天,老鼠都敢大白天在灶台上跑。
第四天早上烧退了,脑子里就像突然多了个东西——怎么说呢——就像在满屋子旧家具里凭空多了一口崭新的箱子,你知道它是你的,可你不知道里面装了什么。
同时变了的还有一处地方:我下面那根东西。
原先缩在胯间只有小指长短,那场高热之后竟一天比一天胀大,胀到足有二十厘米才停下来,沉甸甸地垂在腿间。
粗得像小儿手臂,龟头足有鸡蛋大小,青筋盘绕在柱身上,勃起时弯成一把凶悍的弯钩,马眼翕张着往外渗黏液。
这条大鸡巴和我这副瘦猴似的腌臜身体搁在一块儿,任谁看了都觉得是老天爷装错了零件。
头一回用能力,是冲着隔壁的米店王掌柜。他总赊账不给钱,我催了三次,第三回他把我从铺子里踹了出来。
我对他用了。
让他以为米店每天早上该送我三斤米。
第二天一早,铺子门口端端正正放了袋白米,足有三斤。
我看着那袋米,蹲在门槛上笑了半炷香。
第二回,是对街的布庄老板娘。
那娘们儿老嫌我衣裳破,从我铺子门口过都要捂着鼻子。
我让她以为穷酸味比花香好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