墨水在信纸上洇开了一个点。
苏晏把笔尖抬起来,等墨跡收干,再继续落笔。
钢笔是大一开学时苏远寄给他的,笔身是深蓝色的树脂材质,
笔帽上有一道细小的磕痕,那是方砚借去签字的时候不小心摔的。
这支笔三年来只写过两种东西。
一种是歌词草稿。
另一种是给沈念初的信。
他写得很慢,每个字的间距控制在五毫米左右,
不是因为字好看,是因为她说过喜欢他写字时横平竖直的样子,看著踏实。
方砚从上铺翻下来,拎著水壶准备去打水,经过苏晏的桌子时停了一下。
桌面上摊著四样东西。
信纸已经写到第二页,钢笔搁在未完成的句子旁边。
旁边是一本硬壳相册,封面的材质是米白色的棉麻布,右下角烫印了两个字,念初。
相册翻开著,內页插了一半的照片,从大一到大三,按时间排列。
最前面那张是高三毕业典礼,
沈念初穿著校服站在操场上,刘海被风吹歪了,眯著眼在笑。
最后一张是两周前苏晏在食堂偷拍的,
她一边吃饭一边看手机,腮帮子鼓著,筷子上夹著一块红烧肉。
水壶旁边压著一张列印出来的预订確认单,
上面是一家日料店的名字和地址,日期显示是三天后。
方砚看了几秒。
“你每年都这么大阵仗?”
苏晏没抬头,继续写字。
“她值得。”
方砚把水壶提起来,犹豫了一下,又放下。
“我能问个不该问的吗?”
苏晏的笔尖在纸面上顿了顿。
“你问。”
方砚靠在桌边,声音压得比平时低。
“希望她也觉得你值得。”
苏晏的手没有停,继续把那个字写完了。
方砚等了几秒,没等到回应,拎起水壶出了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