阅读这些书时,指导员还好奇地翻了一下:“刘宇,你以后想搞文艺?”
“报告指导员,隨便看看。”
……
那是2000年深冬的一个夜晚,戈壁滩上的风把营房的铁皮门吹得哐哐响。
刘宇裹著军大衣,坐在床头,拧开手电筒,从枕头底下摸出一个硬壳笔记本。
这是他从连部文书那儿软磨硬泡要来的,封面上用黑笔写著两个字:《子弹》。
他要写的,是一个关於特种兵的故事。
主角叫小羽,十八岁入伍,从新兵连的刺头一路成长为特种部队的尖兵。
故事的开头就是新兵蛋子被班长收拾,结尾是他在边境反恐行动中负伤退役,战友们列队送行。
刘宇把前世看过的上千部电影电视剧的敘事技巧全部用上了。
开头要抓人,中间要有起伏,高潮要燃,结尾要催泪。
他用前世做销售的话术来写人物对话;简洁、有力、带劲儿。
第一段他改了七遍。
“庄小羽第一次摸到真枪的时候,手在抖。不是因为害怕,是因为他妈的太冷了。戈壁滩的十二月,气温零下二十五度,金属枪管冻得像根冰棍,手指贴上去差点粘住。班长走过来踹了他一脚:『抖什么抖?枪都拿不稳还当什么兵!”
他写完之后自己读了一遍,感觉还行。
有画面,有细节,有人物;於是继续写。
。。。。。。
训练日,每天写五百字。
休息日,每天写一千字。
站岗的时候不能拿本子,他就在脑子里想情节、对白,回去再写下来。
笔记本写满了一本,又找文书要了一本。
第二本也快写满了,时间到2001年夏天,他已经写了將近十五万字。
按照他的大纲规划,整本小说大概三十万字;他已经完成了一半。
日子一天天地过。
戈壁滩的春天来得晚,四月份还在刮沙尘暴;夏天的太阳能把人晒脱一层皮。
秋天最美,天高云淡,远处的雪山在阳光下闪闪发光。
冬天最狠,站夜哨的时候睫毛上都能结霜。
刘宇的身体也在变,入伍时他身高一米七八,体重六十五公斤,偏瘦。
一年多的训练下来,身高一米八二,体重长到七十五公斤,腹肌稜角分明。
用班长的话说,“像个兵了”。
眼神变化更大;刚入伍时那双眼里有戾气、有不服、有少年人被逼无奈的愤怒。
现在那些东西都没了,取而代之的是平静、专注,还有一种同龄人不可能有的沉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