刺耳的哨声灌进耳朵,刘宇猛地睁开眼。
灰白色的天花板,日光灯管亮得扎眼。
空气里瀰漫著消毒水的味道,底下是硬邦邦的木板床,身上盖著一层薄得可怜的军被。
有人在喊:“起床起床!两分钟集合!晚了加练!”
一排排绿色的床单,一个个光速弹起来的身影。
刘宇僵在那里,盯著自己伸出来的手。
不是四十六岁那双带著老茧和伤疤的手。
这双手皮肤光滑,骨节分明,指甲修剪得整整齐齐,像是少年的手。
他缓缓坐起来,身体轻得不像是自己的。
常年应酬攒下的啤酒肚没了,腰背挺直,腹部的肌肉线条隔著秋衣都能摸出来。
他下意识摸了一下脸,没有皱纹,下頜线稜角分明。
“刘宇!你还磨蹭什么!”
一个黑脸班长衝过来,嗓门大得像打雷,“新兵连才半年就皮痒了?三十秒內不出来你给我跑五公里!”
新兵连。
半年。
刘宇的大脑像被人狠狠拧了一把,所有的齿轮咔嚓一声咬合了。
2000年。
七月。
xj。
十八岁。
他因为逃课打架倒卖自家菸酒,被父母强制塞进了去大西北的绿皮火车。
两天两夜,下了车就是戈壁滩,风沙打在脸上像刀子剐。
剃头,发军装,分到新兵连,一切都像一场醒不过来的噩梦。
他那时候哭过,骂过,绝食过,甚至试图翻墙跑过。
被抓回来关了一礼拜禁闭,班长指著他的鼻子骂:“你就是条泥鰍,老子也要把你拧成钢筋!”
这些记忆像洪水一样涌回来,裹挟著四十多年的另一段人生。
汽车城、高端客户、湘江边那辆沉没的两棲车;全部搅在一起,在他的脑海里翻江倒海。
“快!”班长又吼了一声。
刘宇条件反射地掀开被子,双脚落地,套上裤子,穿鞋,冲向门外。
这些动作像是在骨头里刻了两年,即使隔了二十多年,身体依然记得。
操场上,戈壁滩的黎明正在到来。